对失意人,莫谈得意事。处得意日,莫忘失意时。
摘自《格言联璧·持躬类》

解释:面对不得志的人,不要谈论得意的事;称心如意的日子,不要忘记不得志的时光。

上一页: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 下一页:知屋漏者在宇下,知政失者在草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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