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读书之业,便当知读书之乐;存为善之心,不必邀为善之名。
摘自《围炉夜话·第五五则》

解释:把读书当作是终生事业的人,就该懂得读书的乐趣。抱着做善事之心的人,不必去追求行善的名声。

上一页:人学始知道,不学亦徒然。 下一页:余尝谓,读书有三到,谓心到,眼到,口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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