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知说,有益于理者,为之;无益于理者,舍之。
摘自《荀子·儒效》

解释:凡是事情和行为,有益于治理的就做它,无益于治理的就不做它,这叫做正确地处理事情。

上一页:主道明则下安,主道幽则下危。故下安则贵上,下危则贱上。 下一页:鸟穷则啄, 兽穷则攫,人穷则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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