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两贵之不能相事,两贱之不能相使,是天数也。
摘自《荀子·王制》

解释:两个同样高贵的人不能互相侍奉,两个同样卑贱的人不能互相役使,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。

上一页:天有其时,地有其财,人有其治,夫是之谓能参。 下一页:亡国至亡而后知亡,至死而后知死,亡国之祸败,不可胜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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